(1)关节轴承按其所承受能力承受载荷的方向、公称接触角按和结构形式可分为向心关节轴承、角接触关节轴承、推力关节轴承和杆端关节轴承。
(2)向心关节轴承(GE型)的公称接触角为0度,适于承受径向载荷和较小的轴向载荷。
(3)角接触关节轴承(GAC型)又分角接触向心关节轴承和角接触推力关节轴承两种。
①角接触向心关节轴承的公称接触角大于0度但小于或等于30度,适应承受径向载荷和轴向载荷同时作用的联合载荷;
②角接触推力关节轴承的公称接触角大于30度小于90度,适于承受轴向载荷,也能承受联合载荷,但此时其径向载荷不得大于轴向载荷的0.5倍。
(4)推力关节轴承(GX)的公称接触角为90度,适于承受轴向载荷,不能承受径向载荷。
(5)杆端关节轴承适于承受径向载荷较小的轴向载荷(一般小于或等于0.2倍径向载荷)。
关节轴承的载荷
(1)径向额定动载荷:关节轴承中的工作表面动应力达到最大许用应力时的径向载荷。
(2)轴向额定动载荷:关节轴承中的工作表面动应力达到最大许用应力时的轴向载荷。
(3)径向当量动载荷:一恒定的径向载荷,在该载荷作用下,关节轴承中工作表面接触应力与实际载荷作用相当。用于向心关节轴承、角接触关节轴承、杆端关节轴承同时承受径向载荷和轴向载荷时计算关节轴承使用寿命用。一般情况下,对于向心、角接触关节轴承承受的轴向载荷推荐不要超过径向载荷的30%,杆端关节轴承承受的轴向载荷推荐不要超过径向载荷的20%
(4)轴向当量动载荷:一恒定的轴向载荷,在该载荷作用下,关节轴承中工作表面接触应力与实际载荷作用相当。用于推力关节轴承同时承受径向载荷和轴向载荷时计算关节轴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