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销售假冒“NSK”牌、假冒“FAG”牌注册商标的轴承商品,海南某轴承有限公司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5万。
6月16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接文昌市公安局《案件移交函》,将海南某轴承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NSK”牌、假冒“FAG”牌注册商标的轴承商品案移交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要求执法人员查处。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于6月17日予以立案调查,并对海南某轴承有限公司侵犯"NSK"注册商标专用权的20件轴承和侵犯"FAG"注册商标专用权的33件轴承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NSK”商标及“FAG”商标均在有效期内,受法律保护。上述两个品牌的轴承,在行业内比较知名,在市场有比较好的口碑。海南某轴承有限公司长期经营各个品牌各种型号的轴承,本应利用业务熟悉和正规渠道优势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但因疏于管理及利益趋使,在下游客户退货、同行调拨及其他渠道进货中渗入了部分假冒“NSK”牌轴承和假冒“FAG”牌轴承商品,并且销售流向文昌一商行,于2021年3月16日被文昌市公安局查获。
经鉴定评估,被扣押的商品中,有33件为侵犯注册商标“FAG”牌轴承专用权商品,价值40107.52元,有20件为侵犯注册商标“NSK”牌轴承专用权商品,价值7426.24元,违法经营额合计47533.76元。
海南某轴承有限公司销售假冒“NSK”牌轴承和假冒“FAG”牌轴承商品,其行为属于侵权行为。7月12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假冒“NSK”牌轴承20件、假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假冒“FAG”牌轴承33件,罚款50000元。